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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服装店:从终端陈列开始

法国有句很出名的经商谚语:“即使是水果蔬菜,也要像一幅静物写生画那样艺术地排列,因为商品的美感能撩起顾客的购买欲望。”有效的商品陈列可以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并促使其采取购买行动。

  合理的商品陈列可以起到展示商品、刺激销售、方便购买、节约空间、美化购物环境的各种重要作用。据统计,店面如能正确运用商品的配置和陈列技术,销售额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因此,如何作好这个临门一脚,终端陈列是所有工作的开始。

  市场终端,简单来说,只包含了三个元素:商品(礼品)、展台(POP)、人。因此,终端陈列也将包含:商品陈列、礼品陈列、POP陈列、人员态势等四个方面。

  做好商品陈列除了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包括可获利性、好的陈列点、吸引力、方便性、价格、稳固性等六个方面外,还必须满足以下九大原则:

  主展位是指顾客最容易看到的位置,即主展位是位于主通道上与顾客水平视线平行的展台。在主展位上可以根据销售策略进行不同的的商品陈列,例如:在促销期间,可以摆放促销机型,目的是提高销售达成率;在推广期间,可以摆放新品、形象产品,目的是增加产品的形象推广。

  方便介绍原则是指特价、热销的产品放在容易拿到、介绍的展台,即放在主展附近。特价、热销的商品是上量的商品,终端销售过程中,需要经常性的进行产品解说,解说的过程同时又需要与顾客互动,因此特价、热销商品的陈列需要满足方便介绍原则。

  垂直陈列是指同类商品从上到下地陈列在一个或一组货架内,顾客一次性就能轻而易举地看清所有的商品。方便顾客的比较与选购,同时也方便与销售人员进行对比销售讲解。

  同类归拢是指同种类型、同种功能性质的产品并列的陈列在一个展台上,方便消费者的比较与销售人员的解说。

  间距原则是指产品的陈列不能紧密排列,必须留有一定的间距,在介绍产品的时候方便拿出与放入。

  关联性原则是指将用途类似、使用场合相似的互补性商品组合在一起陈列,可提高消费者选择及购买商品的容易度,并可达到关联购买与联想购买的相乘效果。

  重复出样是指在展台空间允许的条件下,对主推产品重复摆设,形成强烈的视觉效果。

  满陈列原则是指每个展台必须要陈列产品,展台不能出现空置。如果没有足够的产品型号陈列时,应采用重复出样的形式把展台陈列满,达到一种强烈的视觉效果。

  抵消临近品牌原则:商品的陈列需要抵消临近品牌的信息。

  以上九大原则是终端陈列需要遵循的原则,具体的商品陈列将根据以上原则为依据,根据不同时段的推广策略、展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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