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15年1月30日下午14:00在浙江永嘉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区报喜鸟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2015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下午15:00至1月30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志泽因公出差,副董事长周信忠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88人,代表股份69,668,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888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9人,代表股份11,421,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49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58,24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96%;(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 5%,下同)共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549,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4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会议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转型升级、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668,1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3,54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过渡期继续租赁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报喜鸟工业园
房地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668,1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3,54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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