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令)
1、命令(令)的用途:
(1)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2)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
(3)嘉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2、命令(令)的种类:
(1)发布令
(2)行政令
(3)嘉奖令
4、命令(令)的写作:
(1)发布令:
标题:发令机关名称或发令机关领导人职务名称+文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令号:位于标题下面,令号不按年度编排,而是从发令机关领导人任职开始编流水号,至任满为止,下任另行编写。
正文:说明公布的法规名称,通过或批准的机关或会议,通过或批准的时间及施行时间。
落款:签署发令机关领导人的职务名称和姓名,然后注明发令日期。
(2)行政令:
标题:发文机关名称+主要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正文:①说明发布命令的缘由,做到理由充足,使人信服;②写出命令的具体内容,包括强制性行政措施及执行机关等,要求条目清晰,层次分明,便于执行。
(3)嘉惩令:
标题:发文机关名称+主要事由+文种,如:《××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嘉奖令》;或仅注明文种,即只有“嘉奖令”三个字。
正文:包括嘉奖缘由、嘉奖事项、发出号召三个方面内容组成。
5、写作命令(令)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
(2)态度要鲜明。
(3)文字要简炼,结构要严谨,中心要突出,语言要肯定。
(4)发文机关要合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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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蒙古地域辽阔,从中央到各边远地区以及各地之间都设有多路驿站,这些驿站就是沟通各路联络的唯一渠道。驿站有马匹、值班官员和兵丁。他们接到一个驿站送交的公文后,就要抽出人员或马匹,负责向下一个驿站传递或为过往信使安排食住调换马匹。这就是驿站传递的基本方法和任务。
但是,人有壮弱之别,马有良劣之分,传递速度也就有快有慢。加之,气候等条件也可影响传递速度,因此就必须把公文按着重要、一般、急缓,分成特急和—般来传递,这样才能保证真正急件不被耽搁。例如,同治十年(1871年),由喀喇沁驿站向库伦(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传递的一份公文信封封面印有一只正在飞翔的大鸟,嘴里衔着一封信,旁边写着“飞飞”等字样(原件为蒙文)。信封四角画着4只马蹄印,将“马上驰送”4个字分别写于4只蹄印内。信封上注明文件数量和送出日期,并写明“此系特急件,丝毫不得耽搁!”最后在信封上用红笔向右下点数十个长斜点做为醒目标志(原件存蒙古人民共和国中央历史档案馆),这就是特急件的标志。凡是拿到这样的急件,任何人都无权耽搁,必须派出健壮之人,良种快马火速传递。这种标志方法虽然很醒目,但绘制比较难,尤其在古代印刷术不够发达的条件下,就更不容易做到了。因此到清末,在信封左下角用红笔书写“马上飞递”4字,替代原来复杂的标志传递,这4字也做为传递特急件的专用词延续使用下来。
另外,重要急件公文的传递必须由官方人员完成。清朝各旗都有专人负责公文的传递工作,称为“塔枯里希”(此为满洲语,是信差或承差的意思)。它是由担负徭役的阿勒巴图充任的,他们只负责般性公文和信件的传递。而下行或上行重要公文都必须由具有品级的职官护送。理藩院向蒙旗送交的公文,一般以盟为单位,分送一份文件,由所到盟派员在所属旗内依次传递。例如,公文到达某旗后,经过收文处理后由该旗派员送往别旗。这些差务一般由各地轮值官员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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