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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宛男解读普通股转优先股

普通股转优先股:国企改革突破口?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继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后,9月25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混改意见》)。然而,资本市场均表现不佳。9月14日《指导意见》发布次日,沪指下跌85点,跌幅为2.67%,9月25日沪指又跌去50点,跌幅为1.6%。

  固然,一两天的指数涨跌并不说明什么,但无论如何,国企改革是资本市场的重头戏和最重要的改革动力。2014年年报显示,截至当年年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1075家,其中央企控股达376家。尽管从上市公司家数看,1075家国企控股公司占比不过四成左右,但其总资产、净资产、主营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占到全部上市公司的85.64%、78.74%、80.42%和81.04%;其中376家央企控股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主营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占到全部上市公司70.9%、57%、56.3%和63.5%。

  在《指导意见》和《混改意见》这两份重量级文件中,笔者最关注的就是“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在《指导意见》中,这是在第七条,即“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提到的;到了《混改意见》则单列一条,即第14条:“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如能实施,对中国资本市场将是一个重大突破!

  占据中国资本市场八成份量的国企改革,要么不动,要动,理所当然就是大动静!

  “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注意,是“转化”,不是“增发”。到目前为止,以银行股为主,我们已经实施发行了2500多亿元的优先股(包括境外发行),加上提出预案和证监会核发的大约也有2500多亿元,但这是增量,虽然优先股不是普通股,不摊薄每股收益,但毕竟市场需要真金白银投下去。而两份文件提出的是“转化”,即允许将现有的部分国有资本持有的普通股转为优先股。

  据笔者粗略统计,1075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平均控股比例约为58%,其中央企平均控股比例约为65%,相当一批公司控股比例在70%以上:如宝钢股份79.71%,农业银行79.49%,长江电力73.33%,中国神华73.01%,中国石化72.94%,工商银行71%;首钢股份79.38%,山东钢铁79.18%,上汽集团77.33%,等等。如此大的控股比例既不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也无异于控制权浪费!如果能平均转化优先股10%,即由58%缩减至48%,这对A股将是多大的利好!而且完全能达到两份意见所规定的“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控股要求。“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所谓“国家特殊管理股”即金股,所谓“少数特定领域”即“重要国有传媒企业”。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曾提出,要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今天,两份意见重申国家特殊管理股,是否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股市即将开启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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