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 是行政机关公文使用频率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种。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将“请示”文种用“报告”文种呈送上级机关, 请求上级机关批复(答复), 这样就容易贻误工作。
一是作用不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 反映情况, 提出意见和建议, 答复上级讯问, 报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内容不同。“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 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
三是容量不同。“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 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
四是时间不同。“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五是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 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六是处理不同。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后, 应及时批准、批复(答复), 是办理件, 下级应在收到上级批复(答复)后才能实施;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报告后, 主要是了解情况, 可以不答复, 下级不用等待上级答复。
七是篇幅不同。“请示”的篇幅比较短, 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的篇幅相对较长, 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八是结束语不同。“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 请批示”、“请审示”等;“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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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上行文, 其主要作用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 反映情况, 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等。“总结”不是公文文种, 但在实际工作中, 部分拟稿人将工作总结作为公文文种行文, 如在带有工作总结性的公文标题中用“某某单位2014年XX工作总结”等, 这样的标题是不对的。其实, 工作总结就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 可直接使用“报告”文种, 主送上级机关(可多头主送), 抄送有关机关。如将上述公文标题改为“某某单位关于2014年XX工作情况的报告”, 这样就比较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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