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双12”,限时秒杀、五折大促、红包送不停……广大职工在这一天可是“淘”得嗨翻了天。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电子商务事业也越来越繁荣。而不知从何时起,职工的消费方式已从传统实体店转换到实体店与网上购物相结合的模式,且网上消费的比重也变得越来越大。如此一来,折扣力度巨大的“双11”就演变成了不少职工的狂欢盛宴。
事物总是从不完善发展到完善的。我们期待着通过国家政策的支持,“新劳动者”们能在今后的发展中越来越好,自身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
在网购已经成为不少职工重要消费方式之一的今天,或许我们还可以将关注点转移向电脑屏幕的背后———开网店的网店主、网店客服、网络模特、网店装修师,那些由职工网购行为所带动的就业人员———“新劳动者”。
有数据显示,近几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迅猛,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3.37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规模达2.79万亿元,同比增长49.7%。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岗位,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创业工作。
然而,与之相反的,我们看到:或许是出于新生产领域的缘故,许多相关配套保障条件并未发展完善。比方说,在经营网店之初风险较大,成交量、销售额都很不稳定,从而导致了网店雇员的工资收入有时候得不到保障。目前多数网店雇员的薪水都是“底薪加提成”模式,但偶尔会出现受网店销售额影响导致雇员工资收入少于预期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大多数个人网店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如此一来,一旦出现劳资纠纷,许多劳动者根本不知该如何维权。又比方说,在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网络就业创业人员中,没有缴纳社保的并不在少数,社会保障在这一领域存在较大的空白。一些个人网店店主对于为自身缴纳社保的意识较为淡薄,认为社会保险费用太高。而企业网店受雇人员也由于老板对经营成本的考虑导致很多雇员都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另外,加入工会的电商从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这些现象,在一些未成规模体系“网店”打工的电子商务从业者中尤为常见。
如何维护“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建议完善网络就业管理制度。如实行网络交易登记备案制度,规定中国居民凭身份证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网络交易;加强部门协调。工商、税务、互联网管理机构等各部门之间要协调配合,为网络就业保驾护航。
其次,建议将网络就业纳入国家就业统计体系,同时将网络创业者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网络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网络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做出相关规定。
再者,还可以出台专门的促进网络就业的财税扶持政策,对符合创业认定标准的网络创业者,在税收优惠、创业资金补助、社保补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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