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在华从2008年开始至2015年,有1600亿美元的净利润被汇到离岸注册地,以总部等名义汇过去,但是在华却把财报做成净利润低增长或亏损或没增长,目的在于避税、逃税。而中国企业本身竞争力就弱于美国在华企业,缴税兢兢业业,美国企业在华却避税,导致中国企业与美国在华企业税收竞争上不公平,不利于中国企业的发展。
据乐施会4月14日报告指出,美国50家大型企业在全球从2008年开始至2014年,海外净利润4万亿美元,只有26.5%的资金汇会美国进行缴税,但是大大低于35%的缴税率。其中有1.4万亿美元进入海外离岸注册地,这些资金没有缴税。
笔者认为,美国企业在华收入占其全球海外收入的10%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据此就可以推断美国企业在华避税资金从2008年至2014年累计达到1400亿美元,平均每年就是200亿美元,所以,美企在华到2015年底,笔者推断是1600亿美元被转移到离岸避税是一个合理的数据。根据25%的税率计算就是400亿美元的税金损失。
美国企业在华是如何产生避税行为的?
一种方法是把专利看成企业的投资而非收入,大家都知道,专利的成本是在专利形成之前,当然还包括专利保护期的成本,因为每年还得缴纳专利保护费,但是,真正的主要成本是专利形成之前,每年的专利保护费一般来讲占小头。
美国企业很多专利早已收回成本,过去几年都是净利润,怎么能够视为成本而避税呢?一个合理的成本期间应该是3年,即专利3年内是成本会收期,3年后应该进行专利缴税,至少应该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但是,美国跨国企业一直没有缴纳专利税。
实际上,中国在营改增之前是缴纳营业税,与净利润没有关系,有生产就要缴纳税收,有成交就要缴纳税收。根据这一点,专利应该缴纳交易额的税收,所以,笔者认为国家应该据此追回过去跨国企业在华的专利费税收。
最近几年,美国撬开瑞士银行保密制度,获得美国逃税富豪以及洗钱、黑钱、恐怖资金。而爱尔兰的低税率成为美国企业逃税的目的地之一,逃税方法主要是子公司的资金汇到海外总部,由总部进行统一缴纳税收,而子公司没有权利缴税,总部选择税率最低的国家进行注册,如此,税率可以低许多。另外,美国企业把海外总部设在百慕大、迪拜等零税率的离岸地区,变成子公司的资金汇过去后没有税收,成功以总部缴税模式避税、逃税。
美国50家全球公司包括口可口可、“字母表”公司、高盛等等,他们的避税造成全球穷国每年1000亿美元的损失,这笔钱超过22亿人口的饮用水和卫生设施。
虽然美国50家全球企业只要向联邦缴税1美元,就可以获得27美元的援助性贷款、贷款担保和救助金,总额可达到11.2万亿美元,实际上缴纳的税收却大大低于35%。
笔者认为,欧盟仅仅要求英国出台严格缴纳税收是不够的,还要求百慕大、迪拜等全球零税率国家、地区必须缴税,并且不低于10%,这才是减少避税现象的发生。
希望中国借此机会查查跨国公司在华的避税问题,可以收回一些税收,可以提高跨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的公平竞争。否则,竞争力比较弱的中国企业在缴税、竞争力比较强的跨国公司在华不缴税,形成不公平税收环境竞争。
吴东华简历:知名经济学家,前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研究员,前商务部中国企业走出去研究中心顾问,中国金融智库研究员。
以上还是已经被查明的美国50家企业避税额,如果加上一些子公司的避税资金,那么,美国50家全球企业逃税额将更大。
同样,美国企业在华9年逃税资金肯定比推算的1600亿美元更大,笔者认为,中国治理整顿国内企业,用不着给外资超国民待遇,应该查清楚跨国企业尤其是美国企业在华避税额,这是很正常的行为,一方面国家税收因营业税改增值税而影响增长,另一方面因美国最近要求中国7个行业取消出口补贴导致行业发展面临困境。而且欧盟委员会认为弄清楚哪里是避税地没有意义,欧盟要求英国出台更严格的规定,企业在所有国家都应该缴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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