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委托书
公司名称:
委托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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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印
公司增资委托书
委托书号:
委托方: 。
受托方: 凭祥市信达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 。
一、 注册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至 万元人民币。
二、股东投资比例: 。
三、委托方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有效证件必须真实可靠, 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
四、受托方有将委托事务办理情况及时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五、受托方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委托方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委托方应及时提供,否则,由此造成延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方承担。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延长办理委托事务的期限或停止办理:
1、主管领导出差不在当地签不了字的或因审批机关方面的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受理的情况或政策性的变化;
2、甲方材料不全或所送材料不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
3、委托期间政府突然下文不许办理上述委托事务所涉及内容的;
4、甲方不按本委托书十一条结算方式付款的。
八、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本 ( )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 )份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 )份
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 )份
5、开户许可证 ( )份
6、备案公章 ( )份
7、公章准刻证 ( )份
8、验资报告 ( )份
9、公司变更通知书 ( )份
10、
11、
九、以上材料仅供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使用,如作其他用途,一切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十、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服务费合计: 元整,小写: 元。
十一、结算方式:委托方先预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余款待手续齐全交付时一次性付清。委托方自所有证照办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超过十个工作日,证照所有权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领证后如违法经营或用本执照进行非法活动引起各种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与受托方无关。
十二、签订委托书后, 个工作日办完有关委托事务。(从材料齐全之日起)。
十三、受托方交付委托方的相关材料明细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1 套 ( )
2、国税登记证正本 1 套 ( )
3、地税登记证正本 1 套 ( )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1 套 ( )
5、备案公章(区工商局不需备案) 1 枚 ( )
6、公章准刻证(区工商局没有) 1份 ( )
7、法人私章 1枚 ( )
8、基本户印鉴卡 1份 ( )
9、开户许可证 1份 ( )
10、银行支票本 1份 ( )
11、验资报告 2份 ( )
12、公司章程 1份 ( )
13、股东身份证原件 1份 ( )
14、租赁委托原件 1份 ( )
15、相关票据 1套 ( )
16、 1份 ( )
十四、受托方交付以上材料委托方核准无误确认打(√),且委托书交回受托方。委托方领证后如违法经营或用本执照进行非法活动引起各种后果全部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与受托方无关。
十五、双方必须遵守本委托书规定,按时完成委托事务。
十六、本委托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方: 受托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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