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参照《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本院公文处理工作实际,出台了《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处理工作,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办理质量。
《实施细则》的出台为该院日常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丰富了干警公文写作知识,提升了公文写作处理能力,使机关行文有据可依,避免了行文随意性,大大提高了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该院出台的《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共分七章四十七条,着重从公文用纸、版面及印制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公文表格、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公文特定格式,主要公文版式及适用,行文规则六个方面对公文处理工作做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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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4.
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机关开始运用各种办公自动化工具,而且还利用计算机组成机关管理自动化系统。电子计算机集数据、文字、影像和音讯处理于一身,使办文进入一个快速、准确的崭新阶段,因而公文处理需要更高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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