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关于进一步改善台资企业融资服务的意见》近日发布,为新形势下台资企业发展带来诸多利好。泉州市将通过密切政银企合作、增加信贷投入、提高转贷效率、提供贴息支持、创新金融产品等五大举措强化台资企业资金保障。
截至去年年底,台商在泉创办企业已达1481家,涉及纺织服装、鞋业、食品、机械、造纸等30多个领域。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台商对泉州乃至大陆的投资增加,资金需求不断增长。为此,进一步升级融资服务,对深化泉台经贸合作,吸引台资到泉州投资兴业,促进在泉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提高转贷效率方面: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台资企业贷款业务特点创新“无还本续贷”等转贷方式,对台资企业申请续贷的,实行限时办结,7个工作日内放款,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创新金融产品方面:
“无间贷”和设备按揭等创新产品优先在台资企业使用。
对台资企业当年出口业务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按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的30%给予补助。
对台资出口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进行融资,在归还融资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前提下,按年息2%的标准给予贴息。
对融资租赁公司当年购入我市台资“数控一代”和“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产品开展业务的,按照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1%给予奖励(市、县两级各承担30%和70%),单家企业的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大方式拓宽台资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上市融资。台资企业成功上市、挂牌的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优先将台资企业纳入泉州市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推动股权融资。推动政府财政资金发起、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兼并重组基金,支持基金投资我市台资企业。
推动债券融资。支持台资企业到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并按票面利息的10%给予贴息。
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可获风险补偿
我市支持台商、台资企业协会组建信用担保机构,满足不同规模的台资企业的担保需求。
对为台湾青年创办生产性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16‰给予风险补偿。
对为台湾青年创办服务类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10‰给予风险补偿。
对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按日均担保责任余额8‰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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