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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孝老假”不如落实带薪休假

在“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文化氛围下,在国家鼓励“常回家看看”并将其列入法定义务的时代背景下,类似“孝老假”概念的提出正逢其时。

  鼓励用人单位给员工放假陪长辈过生日,每年给予独生子女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照料生病的父母……今年以来,包括河南、安徽、北京在内的多地都在设置或拟设置专门假期,让子女在父母身边尽孝。

  未富先老,中国正加速迈入老龄化社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12亿,占人口总数15.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7亿。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占到了老年人总数的一半。

  尽管包括养老服务、医疗保健、休闲旅游、保险金融等在内的银发经济正在蓬勃开展,但来自子女的亲情关怀、精神慰藉却不是任何物质生活可以代替的。在“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文化氛围下,在国家鼓励“常回家看看”并将其列入法定义务的时代背景下,类似“孝老假”概念的提出正逢其时。

  然而,倘若没有任何与之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明确标准,“孝老假”的良善用意,恐怕也只能沦为“纸上福利”。

  众所周知,我们实行了三十多年的探亲休假制度,眼下除了在机关或大型国企还保留着,在很多企业已经名存实亡了,很多职工甚至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再说“带薪休假”这个近些年才有的事物,据人社部201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大约只有50%。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相对落实较好,而大多数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的劳动者,不但带薪休假成了“镜花水月”,就连法定节假日甚至双休日都不一定能得到保障,如此一来,“孝老假”一说岂不是奢谈?

  总之一句话,如果劳动者的带薪休假得到充分落实了,那么常回家看看也罢,护理老人也罢,抑或带老人们旅游也好,这都将会有牢固而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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