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商标通过初审就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同样也有不少人被别人抢注商标就以为大难临头回天无力了,其实并没有这么绝对,商标从申请注册到拿到注册证还有一个必经的阶段叫做商标公告期(也叫商标异议期),这是商标“西天取经”的最后一关,可往往就是这一关决定商标申请的成与败。过了这一关商标注册证到手,过不了这一关还得从头再来。商标异议的威力有多大,下面几起商标异议案可见一斑。
阿里注册“海淘”商标企图霸占整个海外代购行业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京东聚美等电商平台纷纷揭竿而起,不少网友调侃道:“奶茶妹妹居然要去淘宝买东西”“刘强东连自己女人的购物需求都满足不了”。网友实在是多虑了,强东哥绝不会对此善罢甘休,事实上从“双十一”商标抢夺大战开始,京东就一直密切关注着阿里的商标动态,一有风吹草动立马准备着商标异议阻击阿里。此次“海淘”商标涉及的可是海外代购这一块大肥肉,必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血战。同样的遭遇也会落在小米注册的“参与感”商标头上,以粉丝经济起家的小米试图霸占粉丝的“参与感”字眼,各互联网巨头绝对不会轻易放过,最终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广州生产经营鞋类产品的周乐伦先生,从1996年开始一直是“百伦”商标的持有人,2004年周乐伦先生又申请注册了“新百伦”商标,同样运用于鞋类。07年NewBalance公司曾对周先生注册的“新百伦”商标提出异议,后来NewBalance因在异议失败之后继续侵权使用“新百伦”商标被索赔9800万。尽管NewBalance明知“新百伦”已属他人仍侵权最终割地赔款沦为笑柄,但是最初它因心仪的商标被别人注册,对此提出异议这一行为是完全合乎商标法的,试想一下当初在做商标异议时能一鼓作气死磕到底,或许能真的把“新百伦”归为己有呢。
“微信”商标异议案的初审宣判已成为“互联网+”时代商标案件里程碑式的案例,它存在的意义除了昭示互联网时代新事物发展速度对原有商标法律制度的冲击,还引起人们关注的还有商标注册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影响。在微信案的宣判中法官解释到:腾讯公司的用户已经达到4亿多,已经构成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如果核准创博亚太的注册“微信”商标,会给4亿用户带来不便。相似的理由也出现在“枭龙”汽车异议案中,由于“枭龙”战机是中巴合作研制,对外代表着中国的良好国家形象,武汉枭龙汽车公司因此没能获准注册。
商标异议绝不是商标申请走过场的程序,而是商标申请的鬼门关。无论你是要异议别人还是被别人异议,生死攸关的时刻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服务公司都是最明智之举。作为知识产权行业的领头羊,中细软依靠15年专业经验和商标代理量的骄人成绩,为您的商标注册、商标异议战、商标转让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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