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童装天地 > 最新专题 >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政策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政策

试点政策实行两年多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基本建立,市场主体市场意识明显增强,农民利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财政资金补贴效率提升。

  目标价格政策是在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差价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的一项农业支持政策。如果市场价格高于政府制定的目标价格,则补贴政策不启动;如果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农民随行就市,其中市场价格与目标价格之差由政府补贴给农户。

  2014年根据中央一号文件“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精神,我国启动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政策。根据政策方案,计划三年试点,试点结束后综合考虑政策效果、市场反应、存在问题等再完善调整政策。本文在全面评估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政策的基础上,探讨了继续实行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政策的必要性,并针对试点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我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政策的基本内容和操作方法如下:

  1.目标价格水平。棉花目标价格水平的制定原则是生产成本+基本收益。具体计算方法是:上年度棉花生产成本×前三年棉花生产成本平均增长率+前三年棉花净利润均值×K(保障系数)(K取值在0-1之间)。保障系数取值主要考虑市场供需状况、财政承受能力等确定。2014-2016年,我国棉花目标价格水平分别为每吨19800元、19100元和18600元。

  2.市场价格确定。棉花市场价格的采价周期是根据农户售棉的高峰期确定,即当年的9月到来年3月。由于农民销售的是籽棉,缺乏标准无法直接分等,因此在棉花市场价格采集中是将农民交售的籽棉按照标准公式换算成皮棉价格。然后再根据市场价格与目标价格差价决定是否启动目标价格以及启动后的补贴水平。

  3.政策实行区域。按照国家改革方案,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政策仅在新疆执行,内地棉区不实行。对内地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棉区,实行了定额补贴方式,补贴范围是山东、湖北、湖南、河北、江苏、安徽、河南、江西、甘肃九省,每年补贴额为新疆补贴标准的60%,以每吨2000元为上限。

  4.补贴操作模式。2014年,新疆地方主要按照面积和产量结合的补贴方式,即60%按面积、40%按籽棉交售量补贴,兵团完全按照交售量补贴(为积累经验,2014年新疆在阿克苏地区的新和县和柯坪县分别按照完全按照棉花交售量补贴和完全按照棉花种植面积补贴方式)。2015年,新疆地方调整了补贴方式。中央补贴资金总额的90%按照籽棉交售量进行补贴,剩余10%作为增加部分对南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地区以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4地州基本农户根据面积再进行补贴。


来源:

相关文章

快讯

热榜

  • 品牌
  • 招商
  • 专题
  • 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