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自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还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也就是说,凡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职)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均在调整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本地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职)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调整时间 2016年1月1日起
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企退人员案例
缴费15年
定额调整:60元挂钩调整:15年缴费年限(3 15=45) 105元
缴费20年
定额调整:60元挂钩调整:20年缴费年限(3 20=60) 120元
缴费30年
定额调整:60元挂钩调整:30年缴费年限(3 30=90) 倾斜
调整:180元
倾斜调整主要是对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在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且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加3元。如果同时满足倾斜调整的,可进行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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