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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怎么办理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具有使用范围较窄、监督严格和信用度较高的特点。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详细的资讯吧。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是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付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按照结算凭证传递方式的不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可以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

  首先,按照规定,异地托收承付只适用于国营单位和集体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其他性质的单位和除商品交易外的其他款项结算无法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其次,异地托收承付的监督较为严格,从收款单位提出托收到付款单位承付款项,每一个环节都在银行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此外,由于异地托收承付是在银行严格监督下进行的,付款单位理由不成立的不得拒付,因而收款单位收款有一定的保证,信用度相对较高。

  办理托收承付应注意如下一些问题:

  (l)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载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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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代办发货是指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不在一地,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订立代办发货委托收款合同,由销货单位委托代办发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发货,并由代办发货单位代销货单位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向购货单位收款。

  代办发货单位根据销货单位的通知代销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发货后,以销货单位名义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在凭证上加盖代办发货单位的印章,送交代办发货单位开户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款项,将货款划回销货单位开户银行,收入销货单位银行存款帐户。

  在这种做法下,代办发货单位只办理代办发货和代办委托收款手续,不发生结算关系,购货单位拒付或无款支付等都由销货单位和购货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代理收货委托收款,是指购货单位与代理收货单位不在一地,由销货单位直接向代理收货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贷款的做法。

  购货单位事先将代理收货单位通知销货单位,由销货单位向代理收货单位发货,然后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在委托收款凭证上加注“代理收货收款”字样,送交开户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贷款。代理收货单位只办理代理收货,不发生结算关系,购货单位发生拒付,由购货单位和销货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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