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童装天地 > 劳动法规 > 用人单位作为经营者理应承担更多责任

用人单位作为经营者理应承担更多责任

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者以及劳动成果的受益者,不能够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详细的资讯吧。

  员工在上班期间,单位的设备因非人为刻意因素损坏,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答: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如今的工作越来越离不开办公工具。无论是快递小哥的“小电驴”,还是最常见的办公电脑,甚至是价值不菲的科学仪器,从本质上讲,都是劳动者的办公工具。

  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要素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相结合的一种过程。用人单位作为生产要素的提供方,理应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工具。

  如果在工作期间,办公工具发生了损坏,应当由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来承担赔偿呢?我们倾向认为,除非能够证明劳动者故意损坏办公工具,否则不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者以及劳动成果的受益者,不能够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因此,办公工具因自然损耗或者劳动者过失损坏,不应当由劳动者来承担赔偿责任

  问:员工将单位的办公工具带回家期间损坏(如电脑等),损失应当由何人承担?

  答:这种情况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需要区分用人单位是否允许劳动者将办公工具带回家。如果用人单位不允许劳动者将办公工具带回家,而劳动者反其道而行之,那么发生的损坏应当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些办公工具比如手提电脑、办公手机等,用人单位是允许劳动者在一定情况下随身携带的。那还得区分劳动者是不是在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下办公工具发生了损坏。如果劳动者将办公工具用于办公以外的活动期间发生了损坏,不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已经离开了用人单位的办公场所,我们认为此时应当由劳动者来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举证是比较困难的。因此,我们建议,劳动者尽量不要将办公工具带回家办公,否则如果发生了损坏很有可能双方会各执一词。

  问:如果员工使用自带工具工作(如电脑、相机等),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损坏,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答:这种情况更加复杂,也需要分情况讨论。第一种是用人单位长期借用的情况,比如要求劳动者自带工具工作。正如我们在第一个问题中指出的,提供劳动条件及工具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当用人单位排除自己的义务要求劳动者自带工具上班,劳动者自带工具所提供的劳动成果受益者还是用人单位。双方之间还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因此,如果这种情况下在工作过程中办公工具发生了损坏,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是短期借用的情况,比如单位搞个活动,需要借用劳动者的摄像机、单反相机。这种情况其实与第一种情况类似,劳动者提供劳动工具是应用人单位要求,并且该劳动工具是用于工作用途。所以发生损坏,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种情况是劳动者自愿使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劳动者自愿使用工具,用人单位也没有享受劳动成果,从中获益。如果发生了损坏,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及工具。尽量不要将劳动者个人物品与办公工具混同,否则将很难界定。当责任难以界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者,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更多相关的资讯敬请关注世界服装鞋帽网吧。


来源:

相关文章

快讯

热榜

  • 品牌
  • 招商
  • 专题
  • 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