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新零件,除轮胎、车辆电池和安全屏障;
个人防护产品,如消防服、护眼用具、手套、安全鞋等。
纺织品,如丝、毛、棉、布;
拖车和半拖车;
洗涤剂、表面活性剂、肥皂,如液体玻璃清洁剂、液体洗洁精;除消毒剂;
太阳能发电系统产品及其组成部分,如光伏组件、电缆和连接器。
永久性地或临时性地安置在城市中的设备、机械和构筑物;
粘合剂和胶水产品,如结构胶粘剂、皮革胶粘剂、鞋类胶粘剂、木制品胶粘剂、纸张胶粘剂、包装胶粘剂等;
制造用于装饰的塑料金属制品,如头发、手和脖子上的饰物;
塑料和金属管道系统,用于运输水和电力设施,建筑和配件;
无线通信设备,如移动电话、耳机、智能设备等;
包装产品,纸、纸板、木材、塑料、纺织品和其他用于包装的材料;
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和表面,例如煮食设备、餐具、食物包装材料及容器;
由皮革、纺织品、塑料或这些材料的混合物制成的鞋;
在压力下工作的设备及其附件,如灭火器、高压锅;
消防产品,如灭火器、报警系统、消防软管;
烟花产品,如鞭炮、烟花。
申请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
涉及产品:9月1日起开始加征15%关税的3000亿价税清单中的产品(即最新一份加税清单)。
申请网址:https://exclusions.ustr.gov
申请人:3000亿关税产品排除申请应由美国实体提出,建议出口企业与美国进口商(品牌商)、行业商会(协会)取得联系,请其积极参与,在排除程序10月31日正式启动以后按照要求提交排除申请。
最优结果: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此后也不用再加。并且获得豁免的特定产品并非仅限于申请豁免的公司。等于说一家企业申请获得豁免,则这个产品的豁免并不限定于特定的出口商和制造商,一人栽树,众人乘凉。
在2019年10月15日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
“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但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凭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原产地证书;
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申请原产地企业备案并申领证书。
“两证合一”实施后,海关签发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编号第4-12位将由此前的“企业备案号”调整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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