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项历经一年半打磨的规章(2025年1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19号公布),将监管视野从原有的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面料三类产品,扩大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被列为四大重点监管对象。
纤维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其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特别是校服等产品,直接涉及千万学生的身体健康。围绕校服质量、自愿采购、家长监督等群众关切的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近日进行了政策答疑。本网结合市场数据与行业现状,为读者深度解读。
一、新规“硬核”升级:从原料到标识,全链条设卡
新《办法》围绕原料、生产、标识三大关键环节,推出了更具针对性的监管举措。
原料端划出“红线”。 《办法》明确禁止将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用于加工制作纤维制品;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对于絮用纤维制品(即被褥、棉服等),更是列出了七类禁用填充物清单,包括被污染的纤维、废旧纤维制品、未经洗净的动物纤维等。这意味着,那些试图用“黑心棉”蒙混过关的生产者,将再无生存空间。
标识制度全面从严。 《办法》规定,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应当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必须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当在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警示。
“双送检”筑牢最后防线。 学生服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鼓励采购单位结合实际再次送检——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复检,有效防范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本网编辑认为,新规最值得关注的变化并非简单的“扩围”,而是监管逻辑从“事后抽检”转向“全程追溯” 。要求生产者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意味着每一件校服、每一件内衣都有了可追溯的“身份证”。这对于长期依赖低价竞争的行业生态而言,无异于一次彻底的“清扫”。
二、合规校服“硬指标”:三道标准把关
那么,一套合规的校服究竟要满足哪些硬性标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明确答案。
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必须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
强制性国标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严控甲醛、可分解致癌染料、pH值等安全指标;
强制性国标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严控服饰绳带等安全指标;
推荐性国标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 ——细化贴身面料棉纤维含量、色牢度、缩水率、起球性等穿着指标。
此外,校服还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三、自愿购买、严禁频繁换款:给家长“减负”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强调,校服购买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严禁未经集体决策选购校服。学生和家长可自主决定买不买、买几件,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得以校园活动、仪容仪表等为由设置穿着门槛。
在款式更换方面,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严禁频繁更换校服款式样式,或频繁为同一年级征订校服。
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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