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V)在中国开启了一场密集的商标维权行动。先是起诉新式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斩获千万元级赔偿;紧接着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法院,案件于7月16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短短半个月内,LV接连站上原告席,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事件梳理:从茉莉奶白到国家知识产权局
6月29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吴中经济开发区东侠饮品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侵害了LV旗下7件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茉莉奶白主体公司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涉案门店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千万元级的判赔金额,创下了国内新茶饮行业商标侵权案件的新高。
判决书材料显示,此次涉案的7件注册商标均为LV经典Monogram老花图案的核心标识。这一由四叶花卉、四角星、圆形图案和LV字母交织而成的老花图案,自1896年由乔治·威登设计以来,已跨越近130年历史。LV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数量达数百件,涵盖图形、文字、组合等多种形式,维权诉讼遍布全球。
值得关注的是,茉莉奶白在商标申请环节就已碰壁——其于2024年申请注册的四叶花图案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相关商标均处于“驳回复审”或“无效”状态。然而在明知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茉莉奶白仍将高度相似的四叶花卉图形作为品牌核心视觉标识,大面积应用于门店招牌、奶茶杯身、包装袋及全平台宣传物料中。这一行为构成了“明知故犯”,符合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
就在茉莉奶白案宣判后不到三周,LV再次发起诉讼。7月16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了路易威登马利蒂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黄民耀商标行政纠纷案(案号:(2026)京73行初4727号)。公开资料显示,自然人黄民耀申请注册商标后,LV针对该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异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未支持LV的主张。LV不服该裁定,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庭审核心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标行政裁定是否合法。
“六度起诉”背后的法律逻辑
据公开裁判文书统计,这已是LV第六次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此前至少有5起一审商标行政案件,由路易威登马利蒂作为原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其中LV有3起获得法院支持,相关行政决定被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被要求重新作出决定;另外2起,LV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法律界人士指出,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商标授权确权领域的行政诉讼,并非LV起诉商家的民事侵权案件。北京市望治律师事务所律师尚尔月进一步解释:“争议点在于第三方商标能否被注册,旨在从源头消灭潜在的模仿商标。”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项鸿律师则分析称,此次起诉是对商标本身的“确权拉锯”,“简单来说,就是为以后的相关商标维权扫清障碍”。
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诉讼本身的形式,而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的实质内容。有分析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裁定中限缩了LV四叶花纹样商标的保护范围,认定其部分图案因包含传统公有纹样,显著性有限,不支持过度扩大跨类保护。对LV而言,如果这一认定固化为先例,将面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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