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李丽是深圳龙岗街道劳动仲裁庭的仲裁员,从2002年开始,就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年均办理案件超过200宗,平均每三天就要办结一宗案件,对促进辖区劳资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她被授予“深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