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公布,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接下来,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是法医学鉴定中经常鉴定的重要事项之一,由于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评定标准,在鉴定实践中出现的不同依据通常有以下几种: 二分法。即将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划分为全部劳动能力丧失和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三分..
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以下简称新标准) 已经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07年5月1日实施。新标准总结了实践中..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为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40号)的精神,现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