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黄石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出台

  每月6号前,黄石市直17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都要向市财政报送上个月“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这是黄石今年以来实行的“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市财政局对各单位的“三公”经费进行汇总分析,凡支出高于去年同期的,该单位要出具情况说明,对未按规定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的,交由市纪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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