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关联企业之间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往往具有花样繁多、隐蔽性强、情况复杂等特点,不仅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还给我国的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进一步加强对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转让定价的源头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