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发展不平衡、差异性明显,在法治建设上不能搞一刀切,必须既保证中央的同一性,又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切实行使好地方立法权,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推动科学发展。
长沙首批涉外涉侨律师服务团于2010年3月由市侨联牵头组织成立,主要职责是:为长沙市侨联、长沙市外侨办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长沙市侨联法顾委开展各项工作;参加市侨联、市外侨办组织的维护侨界合法权益等公益活动;为长沙市涉外涉侨企业、海外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眷属提供优惠的有偿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