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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自2011年3月1日起对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实施强制检验

把从2011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对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的检验日期延长至2011年3月1日。

  2010年11月1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G/TBT/N/TPKM/87/Add.1号通报。通报称,考虑到经济部商业司颁布的服装标签标准中规定的标签要求,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必须具备商品检验标志,由BSMI印制的罗马字母“C”标签或由BSMI授权申请人印制的带指定代码的罗马字母“M”标签。


  另外,把从2011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对婴儿服装和服装配饰的检验日期延长至2011年3月1日。


  该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后12月10日。


  补充:


  因尼龙上游原料己内酰胺(CPL),中国商务部有意对欧盟、美国进口的CPL进行反倾销调查。


  目前中国对CPL课7%关税,尼龙粒关税则为6.5%,若以台湾尼龙粒平均另被课反倾销税4.3%计算,只要中国初判欧美厂商CPL反倾销税率高于3.5%,则CPL销往台湾制成尼龙粒后,再销往中国将相对有价低的优势。


  届时欧美厂商CPL将直接销往亚洲,预计台湾业界将是最大受益者。


  中国尼龙客户下单积极,加上加工丝需求同步呈现畅旺,台湾业界预计第4季将是今年营运最高的一季。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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