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随着赵国祥、曾祥飞、罗孝进三名员工从沙头街工作人员手中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宏晟鞋厂欠薪事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沙头街以部门协作,早介入,早处理,耐心细致处理宏晟鞋厂倒闭欠薪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3月13日上午,沙头街劳动保障中心接到位于沙南路宏晟鞋厂员工的电话投诉,称老板拉走部分机器设备,担心拖欠员工工资。经劳监工作人员调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某(女,湖南人),经营者为张某(男,台湾人)、壮某(男,台湾人),厂房物业方为广东晨通旧机动车贸易有限公司。据了解,宏晟鞋厂准备于近期结业,但未能发放在职的217名员工今年2和3月份工资608405元。
街劳动保障中心立即将此情况向街道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汇报,会同综治、司法、派出所、区法院、区劳监大队、区仲裁办和区法律援助处等职能部门,并积极联系经营者,以尽快解决员工工资发放问题。但由于宏晟鞋厂经营者张某逃匿,街劳动保障中心动员员工选出了5名代表,并于3月17日成功引导员工进行劳动仲裁立案。当天下午,区法院对公司固定资产及银行账号依法进行了查封。在公司账户没有钱款的情况下,街道在区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下,于3月18日下午成功说服物业出租方愿意100%垫付工人工资(法律规定垫付率要30%)。为了解决员工的生活问题,从18日起,由街道每天向每名员工垫付生活费20元。
在此期间,区街两级劳监部门反复做员工工作,宣传劳动法规及工资垫付政策,但员工提出工资和补偿金要一起解决。根据相关法律,需要进一步理清该厂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依法解决经济补偿问题。虽然,区街两级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员工不接受先领取工资再依法追讨经济补偿金,坚持要工资和补偿一起解决。
3月20日上午,区、街有关职能部门经过多方努力,决定于20日下午4时在厂区内现场发放工人工资,并当场向全体员工宣布。下午4时许,员工开始有序领取工资。为了做好其余员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劳监部门张贴了相关公告,通知未有领取工资的员工于3月23日上午带齐相关资料到综治中心领取工资,同时进行了指引和告知,明确不愿领取工资的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员工提出的经济补偿金问题,也告知可以委托法律援助,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已领取工资的员工在派出所民警协助下,陆续收拾行理离开厂区,离厂员工情绪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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