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款耐克篮球鞋,不仅价格高出国外地区500多元,而且在国外销售的双气垫到国内变成了单气垫。耐克体育公司为了自己的“双重标准”被工商处以487万元罚款。此外,到今年底,基层打击传销区域协作机制将全面覆盖北京市和周边接壤地区,构建立体全面的打击传销联动体系。
从2008年以来的五年中,市工商局共查办各类商标案件9537件,罚没款1.16亿元,涉及范思哲、UGG、茅台、五粮液、大众、奥迪等知名品牌。北京市工商局昨日举行公众开放日,披露了一些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示范案件。在开放日上,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向到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介绍了工商执法部门对经济案件的办理情况。2008年至今,全市工商部门共查办各类案件近8万件,罚没款9.6亿元。在这些案件中,包括一批存在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耐克公司有一款售价高达1299元的高端篮球鞋,主要卖点之一就是前后掌的双气垫,然而同样的宣传、同样的价格,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只有一个气垫。耐克公司在产品上搞“双重标准”,区分对待中国和国外的消费者。
对于这样的行为,市工商局绝不姑息,虽然耐克公司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声明,说明中国的产品只有一个气垫并答应为已购买的消费者退货,但是考虑到耐克公司奉行双重标准侵害中国消费者的行为,市工商局对耐克公司处以了487万元的罚款。打击“傍名牌”现象、查处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也是工商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重点。其中,处理了仿冒华润涂料、都朋服装、大白兔奶糖等75件有影响的案件。
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有因虚假宣传而被查处的胡师傅不粘锅、欧典地板等一批大要案件,也有打击以骗取加
盟费为目的的所谓“连锁加盟”行为。据悉,耐克出售的一款售价高达1299元的高端篮球鞋,主要卖点之一就是前后掌的双气垫。然而,同样的宣传,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是只有一个气垫。耐克公司在产品上搞“双重标准”,区分对待中国和国外的消费者。
对于耐克公司“双重标准”行为,刘健表示市工商局绝不姑息,虽然耐克公司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声明,说明中国的产品只有一个气垫并答应为已购买的消费者退货,但是考虑到耐克公司奉行双重标准侵害中国消费者的行为,市工商局对耐克公司处以487万元的罚款。针对大型零售商普遍存在的利用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市工商组织了专项行动,对北京市12家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陆续开展联合检查。对大型连锁酒店与酒水供应商签订排他性供应合同进行全面规范。
打假英雄的王海谈过程
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是只有一个气垫的产品。而这一问题最是著名打假人士王海,虽然时隔一年,但王海对当时的经过依然记得非常清晰。
王海:当时他的宣传彩页还有他的官方网站宣传都是有前后两个气垫,两个气垫都是有两个窗口,结果前后两个气垫看起来的感觉不一样,后面一看就能看到出来里边好像是一个口罩布,脚后跟那部分就能看到里边好像一个口罩布那种感觉的气垫,前面就是一个蓝色的橡胶,感觉就是橡胶前后就不一样。
后来我们就在网上查,结果发现也有其他的网友研究过这个问题,发现他实际上在中国只有一个气垫。然后我们又看了他的网站,中国的网站、美国的网站,确实是网站上宣传的产品,宣传内容是一样的,但是实质的气垫好像只有一个。我就把这个事情向工商局进行了举报。这一事件被媒体披露之后,耐克随即发表声明向消费者致歉并称是由于用错宣传材料导致的。王海认为这种说法并不成立。
王海:这个说法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耐克公司本身这个鞋也是在中国生产的,你肯定应该知道你发往美国的产品和发往中国的产品有什么差异,你心里应该是明知的,这其实是公开的或者公然的欺负中国消费者,这个我不认为他是一个过失行为,肯定是一个故意行为。
虽然耐克公司在北京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声明,说明中国的产品只有一个气垫并答应为已购买的消费者退货,但是考虑到耐克公司的行为,北京工商局最终对耐克公司处以了487万元的罚款。睿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盖晓峰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耐克公司的这种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了欺诈。
盖晓峰:其实他是一种虚假的宣传行为,同样的广告在国外宣传中说有两个气垫,在国内宣传也是有两个气垫,但实际上这款运动鞋在国内销售中只有一个气垫。而这款运动鞋的价值所在恰恰就是因为他的一个双气垫的设置,所以说属于一种典型的虚假宣传。广告法的第九条对广告这种宣传的要求做出了一个明确的规定,那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是说的非常清楚的。
耐克此次受罚也是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开出的首张罚单。但是很多法律界人士认为耐克已经不仅仅是 "双重标准"的问题,更涉嫌"虚假宣传"。这类似的现象,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事实上,从生活日用品、电子产品、食品领域到汽车领域,都存在着国内外的双重标准。例如,一些知名笔记本厂商在全球召回问题笔记本的时候时,却对我国的消费者推出所谓的"自愿更换"计划。部分汽车公司对中美市场上出问题汽车的赔偿实施双重标准,都曾引发消费者质疑。消费者往往是因为品牌效应才购买商品,但是却总是因为质量问题 "受伤",盖晓峰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在我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盖晓峰:双重标准本身在咱们目前这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内他是一个诚信为题或者商业道德问题,而对他们进行这种双重标准的处罚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而知名打假人士王海认为,耐克公司的行为不仅是虚假宣传对消费者造成了欺骗,而且还涉嫌歧视,他将根据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向法院提出诉讼,继续维权。
王海: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也涉嫌对中国消费者的一种歧视。我们特别注意到在美国那个耐克鞋卖的还比中国便宜很多,但是在美国有两个气垫,中国只有一个,不仅是对中国消费者欺骗而且还进行歧视。这个处罚我想有可能是仅仅罚了他们的一部分利润而已,相对于他非常庞大的这种销售额以及他非常巨大的这种盈利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我得给工商局要一份处罚决定作为证据,然后交给法院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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