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明进行了采访。
周明透露,为落实新国九条部署,中国结算将在下一阶段着重开展八分方面的工作。其中以投资者为核心、服务各层次市场的账户体系整合工作,将争取在今年底前支持全部证券公司完成系统上线,同时还将深入研究以账户整合工作为基础支持统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另外,中国结算还拟优化完善现有客户服务体系,探索打通京沪深三地业务柜台服努力推进登记结算互联网在线服务,并配合证监会推进完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积极推进私募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登记结算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此次,新国九条也将“优化资本市场基础设施”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并提出“完善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加强登记、结算、托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要求。
周明认为,目前登记结算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已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金融资本市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基础设施,登记结算体系虽处于资本市场后台,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资本市场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它不仅为资本市场高效运行、提升资本市场整体竞争力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也为增强资本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增强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有效防范和处置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起到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
他表示,相比境外市场,我国资本市场在登记结算设施建设方面有很多独特的后发优势。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资本市场的初创阶段,沪、深交易所就采用当时先进的信息技术,全面实现证券无纸化、集中登记结算、多边净额中央担保交收、直接持有等基本制度,并实现高度自动化和直通处理的登记结算业务技术模式。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则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集中统一是制度优势,一旦打破,不仅不利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规模效益、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整体效率,还将大大降低我国资本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也会削弱资本市场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周明说。
登记结算制度建设须处理好四方面关系
周明还谈到,要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做好完善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建设工作,需要着重处理好借鉴国际经验与考虑我国国情、集中统一与分工合作、创新发展和风险控制、加快发展与夯实基础等四方面的关系。
首先,处理好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和充分考虑我国国情之间的关系,意味着改进完善登记结算基础设施要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实践、发展阶段和多层次市场加快发展需要出发;对于可能导致我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体制形成分割、碎片化、分散化的意见可能给我国资本市场带来的严重不利影响要深入分析研究。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要做到有机结合,防止机械照搬照抄国际经验,也要防止固步自封,这两者不可偏废。
其次,处理好集中统一与分工合作之间的关系。集中统一不是“大一统”,中国结算将继续与行业一道共同推进多层次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在场内市场、场外私募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市场主体业务创新等各方面,中国结算将会与市场各方一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力量,相互合作,相互促进,实现共赢。
再者,处理好创新发展和风险控制的关系。风险管理的水平决定创新的水平,风险管理的好坏决定创新最终能走多远。登记结算基础设施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更是关系到整个资本市场的安全稳定运行。在支持市场创新的同时,中国结算将始终把风险管理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始终强调风险管理,牢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最后,处理好加快发展与夯实基础的关系。只有加快发展,才能应对和解决当前的问题和挑战。同时,基础建设很重要,只有夯实基础,才能实现长远发展。中国结算将立足全局,兼顾各方,综合平衡,不仅立足当前市场需要,也将兼顾长远目标做好顶层设计,积极稳妥推进集中统一登记结算制度建设工作。
着重开展八项工作 推进完善三方存管制度
周明透露,以投资者为核心、服务各层次市场的账户体系整合工作,将争取在年底前支持全部券商完成系统上线,同时公司还将深入研究以账户整合工作为基础支持统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中国结算拟优化完善现有客户服务体系,探索打通京沪深三地业务柜台服务,努力推进登记结算互联网在线服务,同时配合证监会推进完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积极推进私募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而言,他介绍,下一阶段,为落实新国九条部署,中国结算将着重开展八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多层次股票市场发展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沪、深交易市场的效率和质量;平稳实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系统上线运行。积极稳妥推进账户整合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支持全部证券公司完成系统上线,以建立一套以投资者为核心、服务各层次市场需要的账户体系。推进技术系统整合和长远规划,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历史形成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问题。
二是以《证券法》修订为契机,推动进一步完善登记结算基本法律制度,明晰投资者、证券公司和中国结算在登记结算业务中的法律关系和职责边界,推进完善证券划转制度,为投资者盘活存量证券资产和证券经营机构业务创新提供支持。
三是根据资本市场国际化要求,积极推进沪港通登记结算业务技术系统建设,为跨境金融产品提供基础设施支持;积极参与境内外基金互认和交易所产品互认工作;积极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展国际业务。
四是积极配合证监会推进完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中国结算结算备付金系统和资金代收付系统支付功能,为证券经营机构和行业提供互联互通的资金支付服务。
五是坚守风险底线,确保登记结算基础设施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加强潜在风险隐患排查,不断健全完善突发风险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优化完善结算风险监测系统,提高预警和评估能力。建立健全结算系统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九条意见,持续完善投资者服务,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完善现有客户服务体系,探索打通京沪深三地业务柜台服务,努力推进登记结算互联网在线服务,深入研究以账户整合工作为基础支持统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七是加强与中债登的沟通与合作,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水平,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产品跨市场交易提供基础设施支持;根据私募市场发展需要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市场体系总体部署,积极推进私募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八是积极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各项业务和产品创新,优化完善资产管理登记结算业务和技术平台,积极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努力推进金融衍生品登记结算基础设施建设,为个股期权、场外衍生品等金融衍生品提供基础设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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