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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百伦”商标专用权争议不断

被告新百伦公司是明知“百伦”及“新百伦”商标的注册情况,但仍选择使用“新百伦”来标识及宣传其产品。新百伦”商标专用权争议不断,接下来,一起来看一看详细的资讯吧。

  “一个商标9800万?收购得了。”有网友为NewBalance打抱不平。然而,广东的一家运动品牌公司早在2004年就注册了“新百伦”这一商标,而NewBalance当时在中国还寂寂无名。不过,New Balance于1906年在美国波士顿创立,是个百年品牌,被公认为世界“四大跑鞋”之一。

  无独有偶,5月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78起“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中的32起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美国NBA巨星、“飞人”迈克尔·乔丹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注册的上诉请求。一系列案件都表明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商标权、惩罚商标侵权行为上越来越有所作为。

  不过,究竟是外国大公司仗势欺人还是国内小企业抢注商标得了便宜还卖乖?尽管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但新百伦商标案在公众中的影响仍在持续发酵。

  一直被山寨品牌模仿的New Balance反倒成了侵权方。根据法律裁决,New Balance将在中国内地挥别“新百伦”品牌。记者在其官方网站、天猫旗舰店和京东旗舰店浏览时发现,卖场已都没有了中文名称。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宏解释,“中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采用的是注册制,即谁先注册,谁享有商标的拥有权。但在美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采取的是使用制,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谁获得商标的拥有权。”

  抢注国外知名品牌中文商标的情况在国内屡见不鲜,不过,原告周乐伦申请“新百伦”商标并不属于抢注。

  本刊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新百伦”,4份同名申请书中,只有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海滨花园厚德轩7楼C座的周乐伦于2004年6月4日注册的商标处于有效状态。虽然这个商标被人以三年撤销不使用提出了商标无效的请求,但是请求尚未批准,所以这个商标目前仍旧有效。

  周乐伦是当前“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这两个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都归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无疑与NewBalance同行竞争。同时,周乐伦设立了企业,生产以“百伦”、“新百伦”为商标的男鞋产品,并在大型商场设有销售专柜。

  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格氏次街20号的新平衡运动鞋公司在2006年9月15日提交申请的“新百伦”商标则处于无效宣告中。2007年12月,该公司曾要求商标局驳回周乐伦对“新百伦”商标的注册申请,认为该商标抄袭、模仿了New Balance,但在2011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作出裁定,认为该公司异议的理由不成立,周乐伦申请的“新百伦”商标随即被予以核准注册。

  2006年新百伦公司成立,主要负责在国内销售New Balance运动鞋系列产品,并很快占领了相当份额的跑鞋市场。在此过程中,为了适应中国市场文化,该公司选择了使用“新百伦”的中文名进行宣传和营销,在其宣传产品的广告中使用“新百伦NewBalance”标识。

  周乐伦称,新百伦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把“新百伦”作为商标标识使用,在网店中也以“新百伦New Balance”来标识产品,在专卖店所出具的购物小票中标识“感谢您购买新百伦产品”,导致大量消费者和经营者误认为“新百伦”商标就是新百伦公司产品的中文商标。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被告新百伦公司是明知“百伦”及“新百伦”商标的注册情况,但仍选择使用“新百伦”来标识及宣传其产品。

  新百伦公司在法庭上辩称,“新百伦”仅用作New Balance商品的中文名称,而没有作为企业字号在商品上突出使用,属于善意使用。而且,新百伦公司销售商品时间远远早于原告使用“新百伦”商标销售商品的时间,且其使用方式没有使消费者或相关公众产生任何混淆,不构成侵权。

  在《商标法》中,对善意使用的确有所保护,也就是说,我用了这个名称,一直没有注册,别人注册了之后,我还是可以用的,但是要注意区分与别人注册的商标的不同。

  广州中院则认为,新百伦公司没有规范地使用其企业名称,也没有善意地主动避免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标识,以避免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和市场无序,构成侵权。


来源:中国品牌服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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