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外/地区官费及律师代理费,二是我方代理费。国外每个国家/地区的官费都是一定的,律师代理费因各个事务所的大小、诚信 度和专业度等不同而有所不同。
按照各国法律规定,在国外/地区注册商标必须委托当地律师办理。与当地律师事务所联系一般都是通过网络、传真、电话等方式, 为了安全、可靠,所委托的律师大小、诚信度和专业度就非常重要。具体可咨询南京中标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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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了解各种可能使用商标的场合,在使用商标之前进行审查,以确保企业的商标得到正确的使用,包括审查®或者是否得到正确的使用,审查所使用的商品是否在商标的注册范围之内等。
商标有没有得到正确的使用,也是企业知识产权部门需要注意的地方。
实践中,企业在这个问题上最常向知识产权顾问咨询的问题可能就是注册标记®的使用了。众所周知,有些商标已经在商标局注册成功,这时可以考虑在商标右上角加上注册标记®,如果还没有注册成功,一般是在商标右上角加注TM。不过,企业的商标使用工作有时候与知识产权工作是没有挂钩的,或者由于工作疏忽,带注册标记®的商标并没有与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如果是这样,就将可能带来违反商标法关于使用注册商标法律规定的后果,反而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即便企业的某个商标已经被成功注册,除非有知识产权顾问把关,否则企业也不要轻易使用注册标记®。只要用上标记TM,表明这是企业使用的一个商标即可。理由在于:
(1)从实际市场效果来看,消费者或者客户可不是商标法律专家,他们认准的是品牌,至于品牌有没有成功注册为注册商标,消费者或者客户并不关心,因此用了注册标记®以后,对于销售量的提升可能也非常有限。
(2)还有一个应当注意的环节,即当今社会商品的国际流动性强,某些在中国国内已经合法加注了注册标记®的包装品或产品,可能随着国际市场的需要而流入国外,但在外国是没有注册的,因此,就可能违反当地的商标法律规定。
(3)加注商标注册标记®有一个作用,就是可以告知公众该商标已经得到注册,任何仿冒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并非只有注册标记®才能达到这样一个效果。事实上,加上TM也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加上后,表明该品牌也是一个商标,至于有没有得到注册的标记不传达,也无须传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商标检索查询该商标是否得到成功注册。仿冒者是不能以企业没有使用注册标记®为由,而主张自己没有侵权的故意来免责。
因此,笔者建议,即便是一个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除非在知识产权顾问的把关下严格按照商标注册的logo进行使用,除此建议还是不要随便使用注册标记®,而是在右上角加注TM,表明这是一个商标即可,这样可以给企业留出很多回旋的余地,如果用了®,反而在商标的使用上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例如竞争对手)抓住把柄。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应当建立商标使用的管理制度。一般来讲,在以下的场合中都可能涉及商标的使用:
a、包装的设计;
b、网页中的产品展示;
c、企业及企业产品的宣传彩页;
d、产品说明书;
e、在产品上直接印制商标;
f、展览会上的站台设计;
g、电视广告及其他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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