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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闽系”房企深夜宣布终止重组 泰禾集团将引入房产主业战投黄其森或让出大股东之位

千亿“闽系”房企泰禾集团从4月28日停牌至今,已有9个交易日。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禾投资”)持有的永兴达企业(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而获得泰禾人寿相关资产,千亿“闽系”房企泰禾集团从4月28日停牌至今,已有9个交易日。

     不过,与泰禾集团5月8日宣称“与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形成鲜明反差的是,重组标的泰禾人寿却于5月1日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已向母公司作出查询,母公司已停止研究是次资产重组的可行性,并决定中止重组所涉及的收购方案”。

两者说法打架背后,5月12日晚间,泰禾集团引来深交所关注函。

      而在5月13日深夜,泰禾集团回复问询函称,“因本次交易尚需经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澳门金融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审批通过,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继续推进。鉴于目前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存在债务逾期事项,以及香港地区目前的经济局势等相关原因,相关部门事前审批环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与泰禾投资经审慎研究相关事项,认为双方无法在短时间内就目前该交易受到的影响形成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此外,4月底刚与西藏信托和解,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泰禾集团,因子公司未履行一笔13亿元的还款义务,再次成为被执行人。

流动性承压之下,泰禾集团对外释放消息:正在洽谈引入战略投资者。

到了5月13日深夜,泰禾集团另一则公告进一步披露了引入战投的细节,“控股股东泰禾投资正在筹划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相关交易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本次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的主要经营业务中包含房地产业务,本次筹划的交易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从泰禾方面获悉,“战投方可能是央企或国企”。此外,不排除黄其森(泰禾集团实控人)让出大股东的位置。

深夜宣布终止重组

     4月28日,泰禾集团一纸公告申请停牌,宣布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持有的永兴达100%股权,永兴达旗下拥有泰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香港)100%股权和泰禾人寿保险(澳门)有限公司99.85%股权(统称“泰禾人寿”)。

如果收购完成,泰禾集团将在地产业务之外,获得一块保险资产。

     5月8日,泰禾集团进一步披露,公司与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包括开展中介机构的选聘以及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研究并沟通必要的事前审批工作;与泰禾投资及各相关方在已签署的框架协议基础上,沟通研究重组事项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各项规则要求编制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

      但蹊跷的是,在此之前的5月1日,泰禾人寿官网却发布了这样一则声明:“有关泰禾人寿的母公司泰禾投资集团,与泰禾集团早前签署《收购框架协议书》中的拟收购方案……泰禾人寿已向母公司作出查询,母公司已停止研究是次资产重组的可行性,并决定中止重组所涉及的收购方案。”

对此,深交所于5月12日晚间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泰禾集团说明泰禾人寿关于重组事项中止的声明与其5月8日披露的重组事项进展是否相互矛盾及具体原因,详细说明停牌至今推进本次重组的具体工作及进展。

5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拨通泰禾人寿公开电话,对方称“不清楚情况,只提供保单咨询业务”。而泰禾集团相关人士则回复称,“以上市公司后续回复监管问询的公告为准。”

     对此,知名地产分析师严跃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指出,“泰禾集团有意培育旗下保险业务,不过从双方矛盾的说法可以看到,泰禾集团大股东旗下资产的控股权、经营权模糊不清,能否纳入上市公司,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但到了5月13日深夜,泰禾集团突然宣布终止上述重组事项。

797亿元对外担保

    除了重组进程戛然而止之外,泰禾集团的资金状况也是市场关注焦点。

     在4月中旬成为被执行人的危机消除不久,5月12日泰禾集团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再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最近的一次被执行情况是,泰禾集团于5月6日被北京市第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3.44亿元,源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禾嘉信”)未及时偿还13亿元借款。

    2018年3月,北京泰禾嘉信与华能信托签订合同,华能信托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北京泰禾嘉信发放项目收益权转让价款13亿元,期限为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泰禾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侨禧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侨禧”)对合同项下的项目收益权回购及回购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泰禾集团为前述义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上市公司实控人黄其森亦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2020年一季度,项目公司北京泰禾嘉信销售及回款受到严重影响,未能按时支付回购价款,华能信托遂于2020年5月6日申请执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连带回购义务人北京侨禧、北京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以及为该项回购义务提供担保的泰禾集团及黄其森承担连带责任而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而在此前的4月20日,由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禾嘉盈”)的5亿元借款逾期事项,泰禾集团已被北京市第一中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92亿元。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5月12日公告,泰禾集团共有14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北京市第二中院、北京市第一中院、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上海市宝山区法院、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等,涉及执行标的累计金额18.97亿元。

对此,泰禾集团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称,“经初步核查,公司目前已出现实质性逾期的债务超过目前已披露的被担保人债务逾期事项的18.36亿元,公司预计于5月15日前完成核查,并详细完整回复该问题。”

      公告透露的另一个关键细节是,截至5月12日,泰禾集团实际对外担保余额797.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31.93%,其中的96.44%,即768.9亿元是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剩余的3.56%,即28.4亿元是对参股公司的担保。

     而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泰禾集团负债合计1942.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1194.7亿元,账面上货币资金为147.3亿元。

目前,泰禾集团的年报仍然“难产”,不过,其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19年实现营收237.48亿元,同比下降23.36%,净利润8.27亿元,同比下降67.62%(未经审计)。 (编辑:巫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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