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即担责!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则等五方面全面强化立体追责,促进保荐机构主动归位尽责。
同时,证监会将对投行项目撤否率高、公司债券违约率高、执业质量低、市场反映问题多的证券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内控部门对业务人员的质量评价机制,严禁业务人员薪酬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统计发现,从撤材料和被否拟IPO总数来看,截至目前中信证券数量最多,共计有15个IPO项目撤回材料;其次是民生证券,撤回了12家企业材料。
从撤材料和被否占总项目数来看,撤否率高于10%的券商有10家,其中国开证券、联储证券撤否率高达100%;然后是长城国瑞证券50%的撤否率,华金证券、万和证券高于20%撤否率,余下分别是东海证券、华安证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渤海证券。
“《指导意见》的发布是严监管的再度升级,撤否率将影响评级和导致现场检查,因此会倒逼券商再度加强内控水平。”深圳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看得见的影响已有多方面,比如在申报辅导阶段,要看项目业绩和规范情况,不能只看业绩是否达标,其次是一些小规模的非优质项目直接被公司劝退。”
拟IPO企业批量撤单的现象引发市场关注。视觉中国
一查就撤问题突出
拟IPO企业批量撤单的现象引发市场关注。
今年年初,证监会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规范了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标准、流程以及后续处理工作,也压实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
随后,中证协组织了首发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检查名单第二十八次抽签仪式,被抽中的20家企业中17家企业撤回IPO申请,比例高达85%,其中创业板有10家,科创板有7家。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终止上市的企业共有116家,其中主动撤回上市申请的多达104家,占比近九成。
对此,证监会表示,注册制试点以来,证券公司内控水平和投行业务执业质量总体有所提升,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一些证券公司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项目遴选不审慎,核查把关不严格,内部控制不完善,“带病申报”“一查就撤”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上市公司质量和行业形象。
这既有证券公司内控意识薄弱、公司治理不健全的原因,也有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规则不健全的原因。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针对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普遍不高、制度规则体系不够健全、市场约束机制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从监管、机构、市场三个维度提出了重点工作任务。
针对“带病申报”和“一查就撤”的现象,本次《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全面强化立体追责,净化市场生态。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应依法组织核查,坚决杜绝带病闯关的行为。
同时,还要建立投行业务违规问题台账,重点对项目撤否率高、公司债券违约比例高、执业质量评价低、市场反映问题较多的证券公司开展专项检查。
高撤否率券商群像
据Wind数据,从撤材料和被否拟IPO总数来看,截至目前中信证券数量最多,共计有15个IPO项目撤回材料;其次是民生证券,撤回了12家企业材料;国泰君安排第三。
此外,招商证券、华泰联合、安信证券、国金证券、中金公司、海通证券和中信建投撤材料和被否的IPO项目总数均有5个以上。
作为IPO撤单大户的中信证券一共撤回项目15个,其中有13个项目均在今年被撤回,包括广受市场关注的柔宇科技。
1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柔宇科技等20家冲刺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中签,其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将受到证监会检查。
对于撤销IPO申请的原因,柔宇科技发布了《关于暂缓科创板上市申请的公告》。公告中称,“考虑到公司发展战略,经研究后决定,暂缓本次科创板上市申请。本次暂缓科创板上市申请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IPO撤单数与各投行承销保荐业务量基本正相关,中信证券、民生证券、华泰联合、国泰君安、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等多家券商2021上半年IPO承销收入和数量均排在行业前十。
从撤材料和被否占总项目数来看,撤否率高于10%的券商有11家,分别是国开证券和联储证券,撤否率高达100%;然后是长城国瑞证券50%的撤否率,华金证券、万和证券高于20%撤否率,余下分别是东海证券、华安证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渤海证券撤否率高于10%。
一位券业资深人士认为,券商保荐出现“带病申报”“一查就撤”等问题,有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规则不健全的原因,更多还是机构内控意识薄弱、公司治理不健全等原因,在一些中小型券商中问题会更突出。
严监管再度升级
据悉,本次《指导意见》主要有五方面。
首先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合力。证监会建立由会机关部门、证监局、自律组织共同参与的投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投行业务监管统筹协调,完善机构监管与业务监管、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协调配合,提升监管合力和监管效率。
其次是完善制度规则,提升监管和执业的规范化水平。强化投行执业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等投行业务规范,坚持重要性原则,完善首发企业辅导验收、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等监管制度,建立债券审核注册环节现场检查制度,进一步厘清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机制。
再次是全面强化立体追责,净化市场生态,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于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应依法组织核查,坚决杜绝带病闯关的行为。
最后是做实“三道防线”以及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三道防线”是指强化机构的内部控制,压实证券公司主要负责人、高管的管理责任,落实对投行业务各环节责任人员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强化内控部门对业务部门的制衡,建立内控部门对业务人员的质量评价机制,严禁业务人员薪酬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推动建立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机制,对于证券公司业务开展、质量控制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推动建立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系统,实现业务及监管全链条、全周期电子档案化,做到全程留痕、实时评价、定期汇总,对外公开评价结果。
对此,深圳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是严监管的再度升级,“券商内控继续加强,比如申报辅导时,不能业绩只有一千多万就去辅导,而要了解项目业绩和规范情况,其次是一些小规模的非优质项目直接被公司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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