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国财产交易安全和秩序的注重不够

一般而言,动产经移动致其所在地前后不同时,动产物权即应依其新的所在地法。但这一原则有时与保护已依其旧的所在地法取得物权的原则,难以配合。因此,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动产物之所在地发生改变后,依照先前的所在地法所取得的权利是否为后来的所在地法承认和保护?

内国财产交易安全秩序 2014/5/25 19:46: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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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交易安全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心

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设立的公司实际上是股东以其认缴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新型公司组织形式。立法者要创新债权人保护机制,要健全事先风险防范和事后权利救济机制。接下来,大家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交易安全工商登记制度 2014/5/22 11:06: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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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内国财产交易安全和秩序的注重不够

毋庸置疑,我国《法律适用法》在涉外物权方面的规则设计总体上比较合理,具有立法创新精神,但也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修订中予以完善或司法实务中予以解释。我国法律对于内国财产交易安全和秩序的注重不够,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内国财产交易安全秩序 2014/4/25 23:05: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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