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详细的资讯吧。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法规分类号】L35201200004【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日期】2000/03/17【实施日期】2000/03/17【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干部工资【文号】劳社部发(2000)8号【题注】【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