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却没能及时跟进,难以明确指导、促进业务发展,致使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上出现了“重限制,轻扶持”、在机构监管上“严境内,松境外”、在风险监管上“重个体,略系统”、在战略层面上“重微观,略规划”的偏差。第三方支付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但在跨境收支中承担着与银行类似的职责,既是金融政策执行者,又是交易行为监督者,其跨境业务,亟须法规和制度予以规范。
继下发文件暂停支付宝、腾讯虚拟信用卡产品和暂停条码(二维码)支付服务后,近日,又流传央行再度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金额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