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在意尔康专卖店花费199元买了一双凉鞋,试穿的时候,发现一只鞋子的鞋底有问题,,李女士就来到专卖店要求更换,售货员以特价商品为由拒绝更换,说特价鞋子不享受三包服务,不在退还范围,只能维修,令李女士非常不满。
齐河县祝阿镇的李女士在某鞋店购买了一双特价鞋,回家后才发现鞋后跟处出现了开裂。鞋店老板以李女士买的是特价鞋,不在三包范围内为由不予更换。
商家打折促销本是好事,顾客可以从中得到不少实惠。可是,用这些实惠就能换取消费者享受“三包”的权利吗?近日,禹城市于女士买了一双特价鞋,被商家单方面认定为三包期为两个月,由此引发了纠纷。
1月13日讯 每到年关岁末,打折信息就满天飞。今年在高通胀之下,不少精明师奶更加精打细算,她们已经不满足于在写字楼、工厂店里的特价场中淘到优惠,干脆直接奔赴工厂抢购,实现“一站式”购物。近来不少妈妈都在网上晒出她们到工厂店里淘到的衣服、鞋子等
近日,工商招商城分局消费维权投诉站受理了一起有关“霸王条款”的投诉,消费者童某买了一双运动鞋,穿后不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却以“特价鞋”为由拒绝“三包”,
9月2日讯,8月31日上午10时,家住龙沙区滨湖小区的张艳秋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她10天前在一家商场花168元买了一双特价鞋,回家穿了不到一周时间鞋跟就掉了,找到商场服务员要求退货,却被告之促销商品不能退换,她对此郁闷了好几天。
特惠鞋刚穿一天就开胶,商家是否应该承担三包责任?昨天,栖霞工商分局处理了一起特惠商品纠纷,商家最终按照正常商品实行三包。前两天,张女士在迈皋桥一家个体鞋店买了双高跟鞋,花了199元,当时商家称是特惠商品,不开发票,只提供了一张销售凭证。新鞋刚穿了一天,就出现开胶现象。商家拒绝了张女士的退换要求,..